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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就业网提醒求职者:试用期一定要知道的知识
2024-8-19
来源:未知
点击数:  447        作者:未知
  • 试用期是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相互了解、适应的重要阶段。杭州就业网提醒广大求职者,在试用期期间,以下这些知识是必须了解的,它们将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顺利度过试用期。

    一、试用期的定义与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考察的期限。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但具体期限由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试用期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求职者要确保自己的工资待遇符合法律规定,避免权益受损。

    三、试用期社保缴纳

    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求职者要关注自己是否已经参加了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

    四、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不适应岗位要求的;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同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五、试用期合同变更与续签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表现优秀,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提前结束试用期,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六、试用期维权途径

    如果在试用期内遇到侵权行为,求职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抗议;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注意事项

    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了解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保留好与试用期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等;
    加强沟通,与用人单位保持良好的关系;
    提升自身能力,努力适应岗位要求。

    杭州就业网提醒求职者,试用期是双方互相了解的过程,求职者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积极表现,争取顺利通过试用期,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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