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社保不小小心重复参保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案,以下是富阳招聘网汇总的几种常见的重复参保情况以及应对解决方案。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复参保
我之前在江苏工作,单位给我办了参保。今年9月,我来杭州上班了,也办了参保。办理转移时,发现我重复缴纳了1个月的保费,怎么办?
当参保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同一时间段内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退款重复部分。
如果您需要清退重复缴费部分,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杭州市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填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申请清退,或者在“社保易窗”上线上申请。
根据《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规定:“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参保人员可以选择所需清退重复缴费部分。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复参保
我在老家江苏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又在杭州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同时交了两份养老保险,怎么办?
富阳招聘网建议您清退老家江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复缴费部分。
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复参保,有以下两种情况:
①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又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所产生的重复缴费,应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地,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年限;
②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又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所产生的重复缴费,由参保人自行选择清退重复部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③如果您是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建议参保期间,在户籍地可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