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全民公休假日增加农历除夕、5月2日两天,企业用工需注意“一减、一增、一不变”。
一、法定工作时间减少
全年法定工作时间减少到248天,1984小时,月工作时间减少为20.67天。
二、加班工资增加
增加的两天公休假日需按照法定假日发放加班工资,即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另外支付三倍加班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超过调减后法定工作时间,须按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三、计薪天数保持不变
因法定公休假日休息本身需向员工发放工资,所以本次公休假日增加,不影响计薪天数,仍为每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