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则上2022年所有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
高校毕业生是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城乡社区服务人才的重要来源,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是提高城乡社区工作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制订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年度招聘计划,除原则上2022年所有新招聘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外,鼓励拿出较多数量岗位专门招聘高校毕业生。同时,力争年底前各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覆盖率均达到50%,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服务。
通知还要求,要支持在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物业、健康等服务的机构加快发展,增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对相关机构中的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此外,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的,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