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答:高技能人才奖励政策为日常受理,职工在取得证书后,证书落款日次月,向所在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审核后,通过亲清余杭企业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问2:员工个人能网上申请吗?
答:不能,由用人单位统一收集员工信息进行核实后,在亲清余杭企业服务平台递交申请。
问3:什么样的用人单位职工能在亲清余杭企业服务平台递交申请?
答:在余杭区注册且纳税的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
问4:社会保险连续缴满六个月以上的是否可以通过补缴进行申请?
答:不可以,必须在余杭区内含取证当月连续缴满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方可申请高技能人才奖励。
问5:符合当年新获证及社会保险含取证当月连续缴交已满六个月以上(含)的申请条件,但申请时已经离职的怎么申请?
答:由现用人单位负责申报,提出异议,后台会进行复核。
问6:高级技师(1级)在申请符合的情况下,离职后又回到余杭区用人单位重新就业参保,可否继续享受奖励政策?
答:在三个年度时效期内,重新回余杭区用人单位就业参保,新参保单位无需重新提交,后台审核通过可恢复未享受的奖励发放。
问7: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怎么查询?
答:证书查询相关链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网证书查询:http://www.zjhrss.gov.cn/col/col1453803/index.html
问8:申请时限是怎么核定的?
答:在取得证书一年内提出申请(以证书落款日为准)。
问9:用人单位申报需要注意什么?
答:需要核实员工个人信息及证书信息,承诺上报信息真实性且取得证书的工种须与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相同或相近。
问10:可以重复享受这个政策吗?
答:同一个人在同一年度内不能重复享受。(同一年度是指一个自然年度)